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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环境检测工作实行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2-03-03 作者:甘肃欣和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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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生态环境部2018年5月发布的《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出了“土壤环境污染应环境检测机构当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发现污染隐患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立档案。”以来,全国各地土壤污染环境检测机构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成为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主要工作之一。
那么环境检测机构如何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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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久做一次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环境检测机构原则上应在一年内,以厂区为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新增环境检测机构应在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后一年内开展。之后原则上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设施设备,每 2-3 年开展一次排查。
环境检测机构可结合行业特点和生产实际,优化调整排查频次和排查范围。对于新、改、扩建项目,应在投产后一年内开展补充排查。
环境检测机构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存在异常的,应及时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检查发现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等污染土壤风险的,可要求重点环境检测机构及时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环境检测机构应按照本指南要求开展排查。

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工作程序有哪些?
一般包括:确定排查范围、开展现场排查、落实隐患整改、档案建立与应用等。
(一)确定排查范围。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确定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即可能或易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二)开展现场排查。
土壤污染隐患取决于土壤污染预防设施设备(硬件)和管理措施(软件)的组合。针对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排查土壤污染预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运行情况,有关预防土壤污染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分析判断是否能有效防止和及时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并形成隐患排查台账。
(三)落实隐患整改。
根据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每个隐患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以及计划完成时间。整改方案应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提标改造或者管理整改措施。环境检测机构应按照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整改,形成隐患整改台账。
(四)档案建立与应用。
隐患排查活动结束后,应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并存档备查。隐患排查成果可用于指导环境检测机构优化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点位布设等相关工作。

三、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的排查重点?
环境检测机构应当结合生产实际开展排查,重点排查:
1.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是否具有基本的防渗漏、流失、扬散的土壤污染预防功能(如具有腐蚀控制及防护的钢制储罐;设施能防止雨水进入,或者能及时有效排出雨水),以及有关预防土壤污染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在发生渗漏、流失、扬散的情况下,是否具有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的设施,包括普通阻隔设施、防滴漏设施(如原料桶采用托盘盛放),以及防渗阻隔系统等。
3.是否有能有效、及时发现并处理泄漏、渗漏或者土壤污染的设施或者措施。如泄漏检测设施、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定期监测、应急措施和应急物资储备等。普通阻隔设施需要更严格的管理措施,防渗阻隔系统需要定期检测防渗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