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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

发布时间: 2025-12-29 作者:admin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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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和生态环境部于2025年12月23日正式联合发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项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监测行业准入门槛的全面提高,也预示着行业将从注重规模扩张向注重质量提升转变。





中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已超过8600家,形成了广泛覆盖的监测网络。然而随着行业快速发展,“内卷式”竞争日趋激烈,部分机构为获取市场优势,出现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和生态环境部为回应行业问题,联合印发了《补充要求》。文件形成了一套完整制度设计,旨在从根本上筑牢监测数据质量的防线。


执行依据

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定义

监测机构及监测人员遵守规

监测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专业要求

授权签字人专业要求

质量负责人能力要求

监测人员能力要求


监测机构现场测试或采样的工作场所要求

监测机构仪器设备要求


监测机构管理体系要求


删除原第十五条的内容

仪器设备数据结果的保存形式要求


监测机构方法验证要求


监测机构信息管理系统要求


监测机构的采样仪器设备要求


样品保存和流转的环境条件要求


监测报告包含内容



监测档案要求


新增项目



可滑动查看下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原稿要求。




2026年1月1日起,所有申请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资质认定的机构,都需要完全符合新规的全部要求。这一规定确保了新进入市场的机构从一开始就具备高标准的监测能力。


对于已经获得资质的机构,则在原证书有效期内可以继续开展业务,但在申请扩项或变更时,涉及的部分需要满足新规要求。待原证书到期复查换证时,则必须完全符合新规标准。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提升监测数据质量。

欣和检测高度重视新规要求,目前团队已配备充足专业人员和设备,基本满足补充要求(2025年)条件。我们将持续优化管理体系与技术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可靠的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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